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叶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加快文化强市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曳(衢委办也2012页70 号)文件中关于叶衢州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曳(以下简称叶办法曳)的有关精神,促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市本级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的申报、评审、奖励兑现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 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范围主要是市本级在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培育骨干文化企业、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文化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组织或个人。
第四条 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由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柯城区、衢江区、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安排。
第五条 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实行项目申报制,市文广新局负责扶持和奖励的评审组织与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资金拨付工作。
第六条 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分为 4 种项目类别院 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扶持奖励曰骨干文化企业发展扶持奖励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扶持奖励曰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文化扶持 奖励。
第七条 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扶持奖励是指叶办法曳中院“第 4 条对创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首次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奖励曰第 5 条对有关文化产业项目建设的补助奖励”。
第八条 骨干文化企业发展扶持奖励是指叶办法曳中院“第 7 条对有关新办文化企业的财政贡献奖励曰第 8 条对参加市组织的境内外重点文化产业博览会摊位费的补助奖励曰第 10 条对参与标准制定的奖励”。
第九条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扶持奖励是指叶办法曳中院“第 12 条对有关原创文化创意项目研发的补助奖励曰第 13 条对有关原创动漫、影视、游戏等创意作品的奖励”。
第十条 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文化扶持奖励是指叶办法曳中院“第 15 条对画廊、书画院及艺术家开展市场营销活动营销费用的补助奖励,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诚信画廊的奖励曰第 16
条对新设立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奖励,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开展演出活动的补助奖励曰第
17 条对民办的博物馆、图书馆、音乐厅、美术馆、非遗展示馆等的补助奖励,以及上述场馆正常对外开放的补助奖励曰第 18 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产业开发的补助奖励”。
第十一条 具备申报条件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应按申请奖项的类别,填写统一制作的叶衢州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资金审批表曳(附件 1)及相关表格(附件 2 至附件 5),并按要求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曰申请表的填写及有关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未按规定填列的视同无效资料曰逾期未报的视同自动放弃。
第十二条 申报衢州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院
1.衢州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资金有关申请表格(见附件 1-5)曰
2.企业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曰
3.涉及财政贡献奖励的,需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曰
4.涉及交易手续费补贴的,需提交有效的缴费凭据曰
5.涉及项目建设、创意研发和非遗产业开发补助或资助的,需提交项目审计报告及相关 说明材料曰
6.涉及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诚信画廊奖励的,需提交国家有关部门颁发证书复印件或 有效证明材料曰
7.涉及动漫影视播出奖励的,需提交播出合同或协议及电视台提供的播出时间表曰
8.涉及益智类游戏奖励的,需提交版权证明和获奖证明材料曰
9.涉及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补助的,需提交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及演出场次证明材料曰
10.涉及兴办公共文化补助或奖励的,需提交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经审计的建筑造价报 告及相关说明材料曰
11、有关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
第十三条 申报衢州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资金的单位、 组织或个人, 应在每年 1 月 31 日前向当地文广新局(文化局)、市绿色产业集聚区有关部门提出上一年度扶持和奖励申请。
第十四条 申报衢州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资金的申请材料,市级的由市文广新局
受理审核,市财政局复核曰两区的由区文化部门受理审核,区财政部门复核曰集聚区的由集聚区相关部门受理审核和复核。两区和集聚区复核后报市文广新局汇总,市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五条 根据叶办法曳规定的条件和奖励标准,以及依据本叶实施细则曳审核审批通过的奖励项目,由市财政局先行集中兑现,资金承担按叶办法曳第二十二条办理。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侵占衢州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资金。 如发生上述违法行为,在审核时发现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全部奖金曰对已颁发的奖金由发放部门予以收回,上缴财政,并取消其两年申报奖励资格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衢州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资金申报单位、组织或个人拒不接受文化等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应责令改正曰拒不改正的,暂停或停止拨付奖金曰已经拨付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并收回奖金,并取消其两年申报奖励资格。
第十八条 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衢州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活动中严格按本细则规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