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财政:首次实施七大专项政策绩效评价 全力助推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体系建设

2019年以来,全国财政收入进入中低速增长,财政支出压力增大,迫切需要通过深化专项政策绩效管理改革来挖掘潜力,调整财政支出存量结构,让有限的专项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在此大背景下,浙江省绍兴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做好财政绩效改革各项工作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机结合起来,自项目评价向十大民生领域拓展后,2019年首次开展了七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实施五个“着力”,在实践中切实体现了“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财政工作精髓,不断提升“财为政服务”能力,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市财政系统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着力“全覆盖”,积极拓展专项政策评价范围。

  本次政策评价主要是涉及2018年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二三产、农业、人才等七大类专项政策,共涉及15个主管部门,37个子政策、49个配套管理办法、88个项目,3.29亿元财政资金。同时,为了更好体现专项政策评价的延续性和广泛性,本次评价取数范围扩大到2016—2018年。

  二、着力“定标准”,全力构建专项政策评价体系。

  专项政策评价主要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考察整个政策的绩效,采取“政策决策——政策实施——政策效果”的全过程逻辑链条,分别针对每个专项政策的特殊性,提炼核心关键指标,综合设计指标体系。通过实地调研、分类搜集、反复提炼、专家论证等严格程序,构建起具有绍兴特色的专项政策评价指标体系,包括4项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135项三级指标。一级指标的分配比例为:决策占20%(评价政策制定的必要性和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实施占20%(评价政策的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情况),产出占30%(评价政策的影响在直接产出方面的体现),效果占30%(评价政策实施效果和政策可持续性)。

  三、着力“重质量”,做好专项政策评价过程管理。

  一是细化专项政策评价方案,针对每个专项政策在政策目标、政策标准、政策受益面、政策可持续性等方面的不同特点,设计七个专项政策评价方案,确保每个评价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细化评价数据资料夯实基础,针对每个专项政策设计基础数据采集表和资料清单,同时通过采集十三五规划目标以及全省数据,实现政策评价高质量对标;三是规范评价流程,设计完成七大专项绩效评价流程图,通过3个阶段,14个步骤,统一七大专项政策评价过程;四是关键节点引入专家保质量,针对每个专项政策,构建由业务专家、财务专家、政府绩效等专家组成专业评价小组,在政策绩效评价体系、政策绩效评价报告形成等关键节点进行专业论证,确保评价权威性。

  四、着力“强应用”,建立专项政策结果硬约束机制。

  一是完善专项政策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七大专项政策评价的结果应用于全市“1+9”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体系中,强化政策评价的应用;二是创新政策绩效公开机制,将专项政策评价方案、评价指标、评价结果呈报专项政策分管副市长,有针对性的向相关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三是推广专项政策先进经验。通过评价,及时总结各专项政策实施经验并提炼后向各区(县、市)进行推广,实现了专项政策管理“由点带面,全面开花”的良好局面。

  五、着力“稳基础”,构建专项政策绩效评价指标库和案例库。

  一是依托预算绩效信息化系统,构建专项政策绩效评价指标库,新增135个政策评价指标,并在2020年预算编制时进行应用,提高了编制效率和编制质量;二是丰富专项政策绩效评价案例库,为后期“1+9”政策绩效评估奠定良好的基础;三是构建专项政策评价专家库,通过本次专项政策评价,搭建起分行业专项政策评价专家库,共新增21位政策评价专家,强化对政策评价的智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