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这张“金名片”,衢州干了件大事!

近日,新华社《高管信息》(总第962期)刊发《衢州:立法擦亮南孔文化“金名片”》一文,详细介绍了衢州为南孔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进行立法,明确了南孔文化的定义,加强了文化资源的保护,并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一起来看——


衢州:立法擦亮南孔文化“金名片”

记者 岳德亮


近日,《衢州市南孔文化传承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将于今年9月28日起施行。


多年来,衢州致力于打造“南孔圣地 · 衢州有礼”的城市品牌,多措并举提升南孔文化的社会影响力,特别是祭孔大典(南孔祭典被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但南孔文化定位不够清晰、南孔文化精神内涵与当代价值未能充分展示等问题依然客观存在。


衢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立法有利于将南孔文化经验成果进行固化总结,并进一步对南孔文化传承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和突破。



深化内涵 加强资源保护

南宋伊始,孔氏大宗扈跸南渡,定居衢州。由此开始,南宗裔孙以衢州为中心,秉持齐鲁大地千年孔孟之道,汲取江南沃土万年文化养分,创造形成了融通南北、独具特色的南孔文化。


条例所称南孔文化,是指南宋初年孔子第四十八世孙、衍圣公孔端友率族人随宋高宗赵构南渡,后孔氏大宗被南宋朝廷赐居衢州,敕建孔氏家庙,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以衢州为中心、以孔氏南宗家庙为重要载体、以祭孔大典(南孔祭典)为代表性仪式,以孔子思想为代表的儒家文化与地方文化相融合的特色文化。

衢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国升表示,与以往城乡建设与管理类立法相比,文化类立法涉及面广,立法难度大。做好南孔文化立法工作,要着重在南孔文化的概念定义以及精神内涵上下功夫。


条例是衢州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一类项目,由市文旅局负责起草,采用起草专班和委托起草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工作。起草小组还赴山东济宁、曲阜,福建南平,浙江金华等地考察学习相关项目的地方立法经验。


期间还组织专家、学者对条例草案进行研讨修改。参与法规起草的有关人士表示,条例制定过程中,他们在杭州、北京组织召开两场立法专家论证会,邀请多所大学的专家学者对条例草案从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论证研究。


在经过详实考据、反复论证、多次修改后,条例直接开宗明义下定义,为南孔文化作出具体阐释,进一步明确其文化属性和内涵。


条例对南孔文化资源保护进行了规定。


建立南孔文化资源名录制度,将衢州市行政区域内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南孔文化资源列入名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明确专家咨询委员会职责、南孔文化资源普查和专项调查程序、南孔文化资源名录申报、评审和公示、公布流程以及直接列入南孔文化资源名录的文化资源。

根据各类南孔文化资源的特点,针对性制定了相应保护措施,如通过编制专项保护方案,划定保护范围,落实保护责任,设置保护标识等方式加强对不可移动南孔文化资源的保护,同时对迁移、拆除、修缮不可移动南孔文化资源的要求作出明确规定;通过科学监测、抢救修复和日常维护,进行系统整理和造册,制定保护方案,落实保护责任等方式加强对可移动南孔文化资源的保护;通过挖掘、保护和申报等方式加强对非物质南孔文化资源的保护。



强化传承 多条线弘扬焕发新活力

多年来,衢州市始终持之以恒深入挖掘南孔文化,致力于传承弘扬以儒学为核心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此次立法,总结提炼固化传承发展南孔文化好经验好做法,就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和时代责任。


衢州南孔文化发展中心主任盛雄生认为,对于南孔文化来说,立法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大事,立法传承南孔文化,了却了大家的夙愿。

条例专列一章,促进南孔文化传承弘扬,从多方面制定措施促进南孔文化传承弘扬,提升祭孔大典(南孔祭典)影响,焕发南孔文化新的生机活力。


根据条例规定,9月28日举行祭孔大典(南孔祭典),应当坚持“当代人祭孔”,融合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代背景,合理确定参祭群体、祭祀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扩大祭孔大典(南孔祭典)的影响。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南孔文化学习研究纳入教师相关培训课程,制定和推广中小学校南孔学子 “开蒙礼、明志礼、成人礼”的仪规仪程。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将南孔文化融入教学活动、 社会实践和校园建设。


同时,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南孔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纳入相关班次教学,开展勤政清廉等方面的思想教育活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应当将南孔文化作为职工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各类南孔文化活动。鼓励家庭将南孔文化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培育良好家风,践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在公众传播和学术研究方面,条例指出,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充分利用相关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南孔书屋等公共文化设施,展示南孔文化资源、提供南孔文化相关书籍等,增进社会公众对南孔文化的了解。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南孔文化研究平台建设,推动南孔文化发展脉络、人文精神、历史贡献和当代价值的系统研究,整理、编纂和出版历史资料、理论专著等,为南孔文化传承发展提供学术支持,形成原创性、标志性文化研究成果。

“如何更好地传承发展南孔文化,还有很多事要做。”多位南孔文化研究学者认为, 期待条例出台后,能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地推动南孔文化传承发展,让南孔文化走出衢州、走向世界。


做好融合 挖掘展示南孔文化当代价值

今年6月22日晚,由衢州市委宣传部、浙江演艺集团(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联袂出品打造的音乐剧《南孔》在新疆阿克苏地区影剧院上演。


音乐剧《南孔》让观众欣赏到舞台上所有的表达都是新国风,舞台上的时空转换,叙说南孔文化不同时代、不同气场、不同质感的延续。



为大力推动南孔文化与城市发展融合,条例着重在城乡建设融入、文旅融合发展、产业发展、文化产业平台方面,挖掘和展示南孔文化当代价值。

衢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南孔文化传承发展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浩大工程,条例通过建立健全南孔文化传承发展工作保障机制和褒扬激励制度,最大程度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度,并从资金投入、人才引育、产业支持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制定保障措施。


记者注意到,在将南孔文化融入城市建设,推动南孔文化与相关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优化南孔文化产业布局,推动南孔文化与现代文化产业的结合等方面,条例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条例指出,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化南孔文化产业布局,完善产业体系,规范产业运行,推动现代科学技术在南孔文化产业中的应用,促进南孔文化与旅游、教育、数字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市、县 (市、区)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产业招商、人才引进、旅游推介等活动与南孔文化宣传相结合。

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等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品牌建设的需要,在相关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设施等的规划和设计中融入南孔文化元素;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将南孔文化产业发展纳入本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推动南孔文化与相关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鼓励围绕孔氏南宗家庙等南孔文化资源打造南孔文化主题旅游和研学线路,开发南孔文化旅游纪念品、工艺品等文化创意产品。


条例规定,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整合辖区内南孔文化资源,推动产业集群发展,支持衢州儒学文化产业园等文化产业平台建设,构建南孔文化产业链,培育优质南孔文化产业生态。


衢州市文旅局局长李纯浩认为,法规的刚性条款,为南孔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和融合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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